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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资质设计院资质

时间:2016-04-14   访问量:2237
1.设计院资质:建筑设计甲级,房屋及市政监理甲级。
 
  可承担: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消防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相应范围内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适用全国项目) 
 
2.幕墙、装饰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可承担:
  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建筑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可承担:
  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设计、施工工程。(适用全国项目) 
 
3.消防资质:
 
  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机电一级,室内空气净化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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