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要求:
常规维修应在48小时内完成;
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提供零配件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场所要求:
探测器类(如烟感、温感)需在专业维修场所进行,配备防尘、防静电设施;
控制器类(如报警主机)可现场维修,但需配备备用设备。
部件更换:
更换部件后需进行防潮处理,参数恢复至出厂标准,并通过灵敏度试验等20项检验项目。
探测器类:
具备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即时清洗;
无报脏功能的探测器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每5年强制更换。
控制器类:
每月检查接线端子紧固度,每年进行电源功能试验;
每季度测试备用电源持续时间,锂电池或铅酸电池超过5年需强制更换。
其他部件:
应急照明控制器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
风机等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12年,锈蚀或变形严重需提前报废。
使用年限: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整体寿命不超过12年;
可燃气体探测器气敏元件、光纤产品激光器件不超过5年。
性能不达标:
探测器灵敏度偏差超过标准限值;
响应时间超出技术规范(如感温探测器超30秒未响应);
离子感烟探测器需按《GBZ 122》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置。
物理损坏:
因撞击、水泡等导致功能丧失且无法修复;
结构严重腐蚀或变形,无法正常工作。
可燃气体探测器:
居住建筑内使用年限5年,商业/工业场所3年。
备用电源:
锂电池或铅酸电池超过5年强制更换,无论是否达使用寿命。
应急照明系统:
控制器使用年限不超过12年,蓄电池不超过4年。
检查内容:
每月测试探测器灵敏度(如烟感用试验烟、温感用加温装置);
每季度检查线路松动、锈蚀,清理设备灰尘;
每年进行全系统联动测试,确保报警与联动功能正常。
记录管理:
建立保养档案,记录检测数据、故障处理情况,保存至少6年。
常规报废:
达使用年限后,通过年度全项检测(如灵敏度试验、响应时间测试)方可延续使用;
延续使用期间每年抽检探测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特殊报废:
放射性部件(如离子感烟探测器)按《GBZ 122》交由专业机构处置;
电池类部件需完全放电,防止短路风险。
智慧消防系统:
安装物联网监测平台,实时预警电气火灾隐患;
集成AI故障诊断,提升维护效率。
备品备件管理:
储备常用易损件(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或与供应商签订备件协议。
核心标准: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 29837-2013);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
《消防设施的报废年限、维护周期等相关要求》(地方规范)。
法律责任:
未定期检测或使用超期设备,将面临5000元以上罚款,拒不整改可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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