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系统设计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系统,系统符合《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并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和产品证书。
泰和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系统
2)标志灯具的图形标志颜色为绿色,其表面亮度大于50cd/m2,小于300cd/m2。照明灯具的光通量应大于50lm。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内的每个终端设备具有独立的地址编码(采用TX6930编码器编码),控制器应能对与其连接的每个设备实时在线检测,并显示工作状态。当系统内的任何一设备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故障排除后,故障信号自动消除。
4)火灾发生时,疏散系统根据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信息,自动执行以下动作:
a)应急照明控制器进入应急状态,并控制与其配接的终端设备进入应急状态;
b)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应急指示灯亮,蜂鸣器响;
c)应急电源进入应急供电状态;
d)应急标志灯具进行调向,指向危险区域的疏散指示箭头图案不亮,指向安全区域的疏散指示箭头图案常亮或闪亮;
e)应急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区域内的照明灯具点亮。
5)嵌墙式标志灯具和地埋式标志灯具需配本公司专用预埋盒,吊装式标志灯具需选配吊链等配件进行现场安装。地埋式标志灯具线路需要使用防水、防腐蚀电缆,地埋式标志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7,其他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30。
6)通讯部分,控制器与分配电装置、应急电源采用CAN通讯线,使用WDZN-RYSP-2×1.5mm2线,*大传输距离1200m。当CAN节点较多时,需增加CAN中继设备。
7)总线部分,分配电装置与灯具间连接线,使用WDZN-RYS-2×2.5mm2(建议采用截面积≥2.5mm2的线材),*大布线长度为200m,总线布线采用树枝状连线方式。
8)电源线部分,应急电源与分配电装置间的电源连接线使用WDZN-BYJ-2*4.0mm2线。
9)火灾报警系统与消防应急疏散系统间通讯方式采用CAN或者RS485通讯方式,使用WDZN-RYSP-2×1.5mm2线,*大传输距离1200m。
10)TS-D-0.25KVA-6310A集中电源、TS-D-0.5KVA-6310集中电源和TS-FP-6206分配电装置默认与TS-C-6001控制器配接。集中电源可以通过界面设置配接控制器。TS-FP-6206分配电装置可以通过拨码开关第8位选择要配接控制器。
11)现场布线尽量远离高压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