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

2021-03-02 04:03:16 超级管理员
2021年北京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
(一)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调试
1、消防电源监控调试应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传感器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对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
(1)自检功能。
(2)消防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实时显示功能。
(3)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4)故障报警功能: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5)消音功能。
(6)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7)复位功能。
3、消防电源监控调试应依次将其他回路的传感器与监控器相连接,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按以上第2条第(4)款第2项、第(6)款、第(7)款的规定,对监控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
(二)传感器调试
4、应对传感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传感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切断被监控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
(2)监控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文**部分第2条的规定。
十、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1、应将消防设备与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相连接,接通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主电源,使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消防电源监控调试应对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功能应符合现行**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 的规定:
(1)正常显示功能;
(2)故障报警功能;
(3)消音功能;
(4)转换功能。
消防电源监控调试